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选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稿时间:2022-09-23 作者: 浏览次数:122

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关于开展先进集体

优秀学生个人评选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班级建设,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及名称

(一) 评选范围:金沙官网各类在校学生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 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百花奖。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1、先进班集体:各系按照班级总数的20%进行评选,确定本系“先进班集体”初选名单,评选条件如下:

1)班风建设: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学院提出的各项任务,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讲文明,懂礼貌。

2)学习成绩:全班同学能够较好的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大多数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保持在优良水平,考试无作弊现象。

3)基础文明:注重品德修养,讲文明、讲卫生,教室、宿舍、餐厅文明建设好,无浪费粮食、水电等现象,爱护公共财物。

4)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规和学院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班级无打架、酗酒、赌博等不良现象,班内无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5)文体活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坚持上早操,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较高。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6)社会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班级有活动计划,建有较稳定的共学共建单位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7)制度建设:班级组织健全,班干部队伍富有朝气,明确的分工负责制度,能坚持干部例会,并定期进行班级讲评;班级工作计划明确,措施得力;有健全的班级活动档案。

8)集体荣誉:全班同学树立了集体主义思想,集体荣誉感强,有争创先进的进取精神。积极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个人和集体在德、智、体、文艺、社会实践等项评议、竞赛活动中获得了较多的奖励。

2、优秀学生:各系按照学生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确定本系优秀学生初选名单,评选条件具体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课、政治形势教育课、思想品德课。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集体观念,模范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神文明和品德修养优良,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关心同学,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3内。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所学课程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学业成绩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总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3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参加早操和课外活动,体育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身体健康。

3、优秀学生干部:各系按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确定本系“优秀学生干部” 初选名单;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广播台按照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进行评选,评选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2)能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组织观念强,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热心为同学服务,处处以身作则,爱憎分明,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排名在前1/3以内。

4、百花奖:各系按照学生总人数的2%进行评选,确定本系百花奖的初选名单,评选条件具体如下:

1)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勤奋认真,积极向上,成绩良好;

3)树立牢固的自我管理、约束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校纪,无违纪情况;

4)能充分发挥个人文体特长,积极参加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学年9月份进行评比并进行表彰,毕业班的评比工作可于毕业前酌情提前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评定时间需作改动的,由学工处具体组织实施。

1、各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具体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参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学生个人、先进班集体名单。

2、在本系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文字材料上报学院进行审批,确定优秀学生个人、先进班集体名单。

3、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学院设立年度学生评优工作领导监察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略), 对年度评优表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系负责对本系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情况进行组织、管理,保障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四、奖励办法

1、凡被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证书,相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2.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根据有关规定就业时优先推荐工作单位。

3.省级、全国先进班集体从院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